2016-11-14 来源:查病网
临床上合理的分类,对疾病正确而规范的治疗有很大的帮助,而红斑狼疮是一个比较严重的慢性疾病,对其深入的了解和区分,有利于疾病的对症治疗。
临床上一般把红斑狼疮有没有严重系统损害为界限进行分类,非为皮肤型红斑狼疮和系统性红斑狼疮。
医学上将红斑狼疮分为两种类型,病变以皮肤损害为主,以皮疹为突出表现,一般不发生内脏及其它系统损害或仅有轻微受累的称为皮肤型红斑狼疮,包括盘状狼疮(DLE)、泛发性盘状狼疮、深部狼疮(狼疮性脂膜炎)、亚急性皮肤型红斑狼疮(SCLE)。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指有多系统、器官受累的狼疮,可以出现皮肤型红斑狼疮的各种皮疹,也可以没有任何皮肤损害。
红斑狼疮为病谱性疾病,最轻的一端是盘状狼疮,最重的一端是系统性红斑狼疮,有资料显示约5%的盘状狼疮、20%的泛发性红斑狼疮可进一步发展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约1/3的亚急性皮肤型红斑狼疮则基本符合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而深部狼疮既可单独发病,也可与盘状或系统性红斑狼疮同时存在。也有一些较轻的系统性红斑狼疮经过有效的治疗,内脏损害恢复正常,仅留下皮疹顽固难遏持续多年,因此,各种类型的红斑狼疮之间是有一定联系和可以相互转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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