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8 来源:查病网
湿疹的临床表现有哪些?是一种令患者很痛苦的病症,求医前,患者应该清楚自己是患的是哪种类型的湿疹,才能决定采用何种治疗方法。专家提醒:湿疹是由多种内外因素引起的皮肤炎症,根据湿疹部位症状不同可分为小腿湿疹,阴囊湿疹,乳房湿疹,手部湿疹,小儿脸部湿疹等。根据其发病缓急又分为三种,介绍如下。
1、急性湿疹:可发生于身体的任何部位,常见于头、面、耳后、乳房、四肢远端及阴部等处,常对称分布。损害呈多形性。皮肤上可选出现多数密集的点状红斑及粟粒大小的丘疹和丘疱疹(丘疹的基底潮红,有轻度浮肿)。并且很快变成小水疱,疱破后形成点状糜烂而及结痂等。自觉症状为剧烈瘙痒,有灼痛,常因搔抓或热水洗烫,造成糜面进一步向周围扩散,使皮损境界不清。
2、亚急性湿疹:介于急性和慢性湿疹之间的过渡状态,当急性湿疹的红肿、渗出等急性炎症减轻后,病变有小丘疹,兼有少数丘疱疹、小水疱、轻度糜烂、结痂及鳞屑等。痒感仍甚剧烈。处理得当,数周内可痊愈,否则易发展成慢性湿疹或再次急性发作。
3、慢性湿疹:多由急性和亚急性湿疹转化而来。损害呈慢性炎症。患部皮肤肥厚,皮疹表现为暗红色,表面粗糙有脱屑、结痂,出现苔藓化和皲裂,有色素沉着、抓痕、点状渗出、血痂及鳞屑等。皮损多比较局限,瘙痒较剧或是阵发性,遇热或入睡时瘙痒尤为严重。病程迁延不愈,可迁延数月或数年。
针对以上的三大湿疹的临床表现,查病网皮肤专家以多年的临床经验向广大患者推荐以下治疗方法:
湿疹患者一般以体内有湿热为主,有的偏热、有的偏湿,也有的以脾虚为主,日久则可致血虚风燥。湿疹容易反复发作,因此治疗起来不能着急,如果频繁换医生,导致治疗中途而废,可能会使病情愈发复杂难治。一般急性湿疹需要连续服药2~4周,慢性湿疹则一般需要2~3个月,或者更长时间,需要先慢慢调理,然后巩固疗程。
湿疹患者在了解后治疗过程中要有信心,不要拖延治疗的时间,如有严重者,及时采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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