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8 来源:查病网
晒伤,医学上称为日光性皮炎,是由于强烈日光过度照射后,引起人体局部皮肤发生的红斑、水肿甚至水疱等光毒反应。常发生于夏季野外工作、旅游、游泳、钓鱼等人群中,尤其肤色浅淡者。曝光部位先出现灼热感,继之灼痛,轻者1~2天可消失,重者可持续1周。严重者可有发热、恶心、心慌,甚至中暑、休克。炎症期后除糠秕状脱屑外,最恼人的就是色素沉着。
晒伤需与接触性皮炎和烟酸缺乏症相鉴别。接触性皮炎有接触刺激物病史,与日晒无关,可发生于任何季节,皮疹发生于接触部位。烟酸缺乏症是由于体内缺乏烟酸类维生素所致,除日晒部位皮疹外,可伴有口角炎,还常有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的症状。
晒伤后一般采取局部外用药物治疗,按照消炎、安抚、止痛原则。最简单的是用凉水或者冰牛奶局部冷湿敷,2~3小时1次,每次 20~30分钟。轻者外用炉甘石洗剂,严重者可外用皮质激素霜或2.5%消炎痛溶液。有全身症状者口服赛庚啶、消炎痛或补液治疗。严重晒伤可在晒伤后36小时或更短时间内应用强的松10mg每日3次口服,用2~3天,有减轻红肿热痛的作用。
晒伤可以激发白癜风、黄褐斑、单纯疱疹、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形性日光疹、卟啉病等多种皮肤病。服用某些光敏药物的患者,比如含氢氯噻嗪的降压药,磺脲类降糖药,氧氟沙星、四环素等抗菌素,日晒也可以诱导光敏反应的发生。
预防晒伤最关键的是避光。必须外出者需经常参加户外锻炼,使皮肤产生黑色素,以增强皮肤对日光的耐受性。敏感性较强的人,外出应尽量避免日光曝晒。早晚有太阳时,也要在树荫下,太阳伞下,或戴宽边大草帽,不要穿短衣短裤,使手臂腿裸露。在夏季,由于紫外线可穿透云层,阴天也不可大意。